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1️⃣、科学进行,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及上海市教委、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杏福实际𓀙,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二👱♂️🏊🏻、复试组织工作
1、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杏福平台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全面负责指导全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杏福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杏福复试工作方案》🐏、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杏福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综合面试☄️。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𓀂。
3、杏福须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实行差额复试🦬,杏福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考场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
4、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密🏋🏿🛳、集体决策🤷🏿♀️、公开透明。
四🏫、复试安排与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𓀋,例如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的形式,复试笔试过程须全程录像监控🧏🏽♂️,复试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需在复试当日结束后立即交至杏福招生工作监察组,经监察组检查封存后统一交校研究生院妥存备查。
(三)复试内容
线上复试
采用教育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远程面试(具体操作详见相关杏福网站)🦤🫱,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复试小组成员线下集中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前分别组织专家成员和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正式复试时能顺利开展。
(1)将原定复试中笔试科目相关内容、知识点合理融合到面试过程中🔨,适当提高初试成绩占比🧈,不再安排笔试考核。
(2)复试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复试成绩由上述三部分测试成绩相加🧍🏻,其中英语能力测试总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
(3)上述三部分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
(4)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线上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2.录取原则
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3.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线上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15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五)时间安排
2023年4月7日 8:30-18:00
(六)体检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将由学校在拟录取后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杏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杏福平台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021-61655261👰🏿♀️,邮箱:sdwyyjs@163.com
四、其他
本办法由杏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杏福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